中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產生了以四大國有銀行為主的金融結構,從1978年改革開放開始後,為重建金融體系,開始改變原有的資本分配體制,1983年對國有企業的的財政撥款改為銀行貸款,為了保護國有企業,國家並未讓金融體系市場化,而是使其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四大銀行80%的貸款都給了國有企業,一般中小企業很難獲得貸款。
而在中國現今的發展階段,要素稟賦結構的特徵是勞動力相對豐富,而資本相對缺稀昂貴,這樣的結構決定了經濟中最具活力、最具比較優勢的產業部門,仍是勞動力相對密集的產業,或是資金密集的產業中,勞動力相對密集的區段,因此中國的金融體系想要提高效率,就應該將動員起來的資金,有效配置到具有比較優勢的勞動力密集產業資金需求規模相對較小的中小企業,並支持有才能且無道德風險的企業家發展。而最適合給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的是地區性的中小銀行,因此與產業結構及企業特徵配套,中國當前最佳的金融結構,應該是建立以中小銀行為核心,同時輔以大銀行的和股票市場的金融體系。
中國經濟在通貨緊縮的狀況下,仍維持高成長,是國際上少有的現象,中國的通貨緊縮主要是因為過剩經濟所帶來的供給增加所造成的,但是由於中國仍屬工業化早期的轉型國家,技術與產業升級的空間仍大,且政府持續採行擴張的財政政策,加強大型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因此經濟仍可以保持7% - 8%的高成長。而解決過剩經濟所產生的"存量生產力",需要對等的"存量需求",這些"存量需求"可能來自投資或消費活動,因此可能包括有:外國企業的投資需求、私人企業的投資需求、城市的消費需求、農村的消費需求等等。
中國要深化改革,完善市場體系,欲一次分配即實現公平與效率的統一,應朝以下三方面改進:(1)改善金融結構,鼓勵滿足中小企業與農戶資金需求的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2)提高資源稅(費),停止扭曲資源價格,剝離國有礦產企業的社會負擔,按照市場經濟原則徵收資源稅;(3)取消行政壟斷,對不能引入競爭的壟斷行業加強監管。
已開發經濟國家主流的新古典經濟學理論,適合用來解釋已開發國家的經濟現象,卻未必適合用來解釋轉型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現象,主要是新古典經濟學理論隱含了"企業是有自生能力"的前提假設,但事實上在轉型經濟和發展中國家,很多企業是不具備自生能力,即使有正常管理,也無法在競爭市場中獲得可以預期的利潤,仍需國家的保護與補貼,而企業的自生能力亦取決於其採用的技術與產業特性,是否與所在經濟體的要素稟賦結構所決定的比較優勢一致。蘇聯、東歐國家採行"休克療法",依新古典經濟學理論,試圖一步跨過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間的鴻溝,未加考量該地區企業缺乏自生能力的事實,結果經濟的成長曲線未如預期成J型反彈成長,反成L型曲線下滑後長期停滯。
因此成功的轉型與改革有賴於創造條件,使絕大多數的企業具備自生能力,而以建立自生能力的概念為基礎,國家的經濟發展目標應該定位在要素稟賦結構的提升,維持經濟的開放和市場的充分競爭,使要素稟賦結構中各種投入要素依其相對缺稀程度定價,企業才會自動依價格、成本訊號,選擇投入具比較優勢的產業、技術。中國改革開放相對蘇東地區的成功,即是以漸進的方式實行雙軌制,一方面放開政府對資源的嚴格控管,允許新企業進入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改進資源配置效率,累積新資源增量,另一方面繼續給予傳統及重工業部門企業必要的保護與扶持,使其不馬上面臨關門、破產的危險,然後創造條件解決這些企業的自生能力問題,因此中國既維持經濟和社會的穩定,同時又保持較高的成長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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